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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心里话,我挺烦他的。可他发至内心得意的大笑时,整个人都发亮了,我喜欢看他笑,看着这样的他,我的血液就开始沸腾,被抹黑的记忆开始重组,蔓延伸出无数条线,与那个河边的少年又重新的联系起来。我的眼睛开始忍住不地跟随他,声明一点,这跟情感无关,艺术家寻找到灵感的时候,其实跟热恋是差不多的。我就是喜欢看他,当然有手,用身体亲自丈量感受他的体温与脉搏更是再好不过的了。他喘息时起伏的胸膛,情动时湿热的眼神,战栗时短促的尖叫,这些统统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不过,这都是创作冲动的欲望,我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你爱信不信!跟你们这帮俗人,真是没地方讲理去!批评到这,又再次证明了我的理论‐‐会审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鲜的狗屎也会从它的颜色中体会到秋天绚烂的黄。《拖布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下我后悔了。生平的凑在了一起。虽然一切按我的计划进行,可我心里就是不痛快,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当过候补的备胎,盖志辉这方面倒不傻,左右逢源的。所以安排好一切后,我故意没回赤峰,让盖志辉尝尝两不靠边的失落感觉。一想到盖志辉找不到我的急切与茫然,害得我半夜睡觉的时候,几次笑出声音来。我后悔的是,那天怎么就那么闲,答应了盛清初一起去吃饭,又怎么那么凑巧,跟那个傻帽遇上了。他的品味还是那么差,买了一副当柴烧都不够格的赝品送给我。跟傻子久了,我也有些低智商,那一刻居然比收到价值连城的名画都高兴。当盖志辉问起盛清初是我什么人的时候,我立刻不假思索地说出了她是我女朋友。现在想来,我当时就是想看看他喝醋时的样子。更让我后悔的是:喝醋比喝人头马的成本高太多了。被醋腌过的铁公鸡,把画撕了,然后就甩手走人了。看他像被霜打了的身影,我一点都没感觉到报复的快乐。当天就坐特快火车回到了赤峰。看到盖志辉跟那个高晓宝在大地里胡搞时,我知道我输了,那瓶老醋原封不动地灌进了我的肚子里。我拿着那张转业申请说到&ldo;断你后路&rdo;时,是真的希望他能能依附在我身边依靠着我。这个男人市侩,庸俗,爱耍小聪明,那又怎么样?我不介意身边养着这么个俗物。可当他被迫脱掉那身军装时,我发现好像有什么东西也从他的身上被剥离掉了。我有些后悔了。生平第一次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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