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樱桃小酒更新时间:2026-04-11 16:44:26
秀秀是个孤女,被强按着嫁给一个病秧子,病秧子还没等她出嫁就死了,他的家人强行将秀秀和他的尸体一起装进棺材里埋葬。见到崔道之的时候,秀秀刚从棺材里头爬出来,被满身是血的他一脚绊倒。一个需要养伤,一个需要打手报仇,两个人一拍即合,正式开始搭伙过日子。秀秀将崔道之带回家,给他买药,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就这样过了半年,她以为自己和他之间是有情分的,直到她又救了一个大家闺秀回家。崔道之显然跟大家闺秀更投缘,两人学识、家世相仿,总有说不完的话,每当这个时候,秀秀只能呆在一边,默默地喂鸡。她跟着他们一起到长安,做了崔道之的丫头,看着他和大家闺秀下棋、品茶,打马球,而她只能像个见不得光的影子一样给他们端茶倒水,甚至还要给崔道之当通房。就在他们要定亲那一天,秀秀默默收拾了包裹。她不喜欢长安,她要回家去。三条腿的蟾蜍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有的是,秀秀痛定思痛,很快忘了崔道之,新找了个未婚夫。出嫁的那天,天下着小雨,花轿被人半路拦截,秀秀掀开盖头,瞧见崔道之一双阴郁的眼睛正狠狠盯着她。秀秀还未反应过来,崔道之已经提着她未婚夫婿的脑袋扔到她脚下。“乖秀秀,你真叫爷好找。”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内容标签:因缘邂逅天作之合主角:陈秀秀┃配角:┃其它:古早狗血强取豪夺+火葬场立意:乐观向上,努力活出快乐!作品简评:秀秀她遇到了被贬的世家子弟崔道之,两人一起过了半年,她以为自己和他之间是有情分的,却发现他跟后来她所救的大家闺秀更投缘,秀秀跟着他们一起到长安,给崔道之当通房,在崔道之跟大家闺秀定亲那一日跑路,却被他找到,砍掉了自己未婚夫的脑袋……本文文笔流畅、节奏明快,故事引人入胜,前期男主的无情与后期的追妻时的卑微形成鲜明对比,男女主间的纠葛描写得十分牵动人心,让人回味无穷。原文地址: 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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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垂眼看他,忽然想起初见他时,他满身的血,只半张脸露出来,头侧歪着,被她拉上牛车,两个人被郑伯载着往河州的家里去。 夕阳照在他们身上,像是披上一层五彩霞光。 一晃,都这么些年过去了。 秀秀抬手轻摸着崔道之的鬓角,替他理好发丝,哑声唤了声:“……二哥哥。” 崔道之没有反应。 然而在她不注意的地方,他眼角的一滴泪却顺着眼尾悄悄流进鬓角,沁入她的裙摆之中。 - 崔道之生日那一日,皇宫内张灯结彩,好不热闹,他将最后一本奏章批好,方才起身到外头,命令底下人不必铺张,顺道取消宫中宴会,叫众大臣不必到宫中贺寿。 他身子刚刚有些好转,仍有些咳嗽,然而他喝了药,却披着大氅出了殿门,看向秀秀住的殿宇,...
关于带着战略仓库回大唐穿越大唐贞观年的李恪,本想凭着自己传销讲师的能力,洗脑一帮忠实班底,苟着当个不起眼的小王爷。谁知道穿越八年后,却发现自己还带来了一整个国家战略储备仓库。于是李恪彻底放飞了自我,要当就得当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逍遥王爷!先整个报纸,刷刷名声。再整个炼铁厂,掌控大唐钢铁炼制,从世家手里抢抢钱。接着为天下工匠和府兵谋个福利,团结一切可团结之人。当长孙老阴人想要针对李恪的时候,却发现,除了朝堂之上,外面已经都是李恪了。等李恪搞定一切,可以彻底逍遥的时候。李世民恪儿啊,朕已经封你当太子了。李恪别啊,那个皇帝,狗都不当。...
从小在安格拉帝国长大,王警官最爱吃的食物,是贵族的奢侈品章鱼。因为某件事。他被流放到遥远的亚科斯海域。这里盛产章鱼。刚到第一天,岛上发生血案。法医诊断死因非人为,而应该来自某种纲足科海洋软体动物...
日更,每晚九点更新,字数6000~1w随机掉落。预收满级大佬爆红娱乐圈求收藏,预收文案在最后QAQ乔愿是娱乐圈知名花瓶,走三步就晃,跑几步就喘,众人眼中的无脑小白花,是集美貌与废物于一体的典型代表...
关于港片开局坑大嫂三千万沈栋穿越到了八十年代的港岛,成为了洪门屯门扛把子波叔的左右手,激活了善功兑换系统。我大大小小也是一个帮派头目,你竟然让我去做善事,简直岂有此理。恭喜你杀死东兴乌鸦,救活众生,奖励善功100点。恭喜你率领小弟做起了正当生意,奖励善功500点。恭喜你资助福利院五百万,奖励善功5000点。在发现善功能够用来兑换各种东西后,沈栋彻底爱上了做善事。黄志诚一千万善款?你确定捐款人是洪兴的扛把子?李文彬很难相信这个与孩子们玩在一起的人是个江湖大佬。陆启昌沈栋有慈善护体,我们动不了他。我是洪兴扛把子沈栋,一不留神,从一个古惑仔变成了港岛最有名的大富豪和大慈善家。...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穷小子拿根带着牙印的破萝卜送人,遭到无情嘲讽,没想到那竟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