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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从业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荀应走进了王摩的房间里,因为王摩已经说了他可以随意整理,所以荀应除了要拿走棉被之外,也顺手帮王摩整理了一下他的小客厅,和卧室里的书架,写字台之类的地方。王摩真是一个一张白纸一样的男孩子。他俩普通男孩儿基本上都会私藏的一些封面是女明星的杂志都没有,整个儿卧室完全属于那种随时随地就可以变成客厅来招待朋友的地方,一点儿暧昧的气氛也没有。荀应这样想着,就不知不觉地在王摩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他四处看了看,忽然觉得王摩的房间里实在是太空旷了。对了,他的命灯呢荀应忽然想了起来,自己把象征着自己安全状态的命灯给了王摩,但是此时此刻,他却没有在王摩的房间里发现它。以荀应对于王摩的了解,他当然知道王摩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命灯给丢掉的。那么……他就是随身带着自己的命灯去出差了荀应屏气凝神,散发出了自己的灵气值,去搜寻着自己的命灯,百里之内,一无所获。他真的随身带着自己的命灯走了,荀应心想,他坐在王摩的写字台前,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坐了很久,一动不动。——另一边厢。吃下了半只蒸羊羔的王摩,睡到了一半儿,忽然觉得哪里不对。他在半睡半醒之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就摸到了什么粘稠的液体,还伴随着强烈的血腥味。“啊!”王摩吓得大叫了一声,一骨碌从宽大松软的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跑到了盥洗室里一看,发现自己满脸是血。王摩:“……”我这个灵异体质,原本以为出了国就没事了,现在看起来,是我太天真了,王摩心想。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王摩已经比第二天早上。王摩定的闹钟响了起来,把他直接从床上给掀翻了下来。王摩:“……”王摩冒着一脑袋的小问号儿,看了看闹钟。其实还是挺早的,不过王摩这个人从来都不好意思给别人添麻烦,所以一般闹钟都会早定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可是他现在实在是太困了。都是因为昨天吃了半只蒸羊羔的缘故,王摩不但睡觉的时候流了鼻血,而且还被自己抹了一个满脸花,中途又遇到了spy的百鬼夜行,弄得他少睡了一个多小时,这会儿困的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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