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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手机放回包包里:“只要半年,半年后我就带他来见你。你是beta,嫁给一个alpha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一场百利无一害的婚礼,之后你可以得到旁人难以企及的金钱和名誉,甚至与你的孩子父子团圆。宁郁,我是你的话我在半小时前就同意了。”我咬着唇手心汗湿,脑海里都是那个孩子的身影。年龄差不多,长相虽然没看清,但似乎是个漂亮的男孩子,难道……宁诗当年真的没把孩子处理掉?我喝了一大口自己面前已经冷掉的咖啡,好半天才冷静下来:“为什么是我?朱璃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吗?”十年前我跟随宁诗进到朱家,【如果这个世界真有原罪,生而为人或许就是我的原罪。】我的小腹和后腰上各有一道纹身,原本是为了遮掩剖腹的竖切伤口被宁诗硬拖去纹的。她的意思大概是纹点花啊草啊盖住疤就行,我却偷偷让刺青师纹了一道更狰狞的伤疤——破开的皮肉,鲜红的肌理,乱七八糟的粗糙针脚,就像被人用利剑贯穿了身体。这简直是在赤裸裸地与宁诗对着干,她愤怒地盯着我的身体,狠狠甩了我一巴掌,骂我是不思进取的废物,然后将身无分文的我丢在了偏僻的刺青店门口。要不是同样在店里纹身的梁秋阳见我可怜慷慨解囊,我恐怕就要被刺青店主以“霸王纹身”为由扭送警察局了。别说宁诗不能理解,连我都无法理解自己那一刻脑子里在想什么。我其实并不喜欢那个孩子,也没有想过要生下他,但当他真的离去时,我又觉得无法释怀。梁秋阳说那可能是因为我的“母性”本能,我觉得他说得不对,那可能只是我的矫情。我矫情的认为,自己不应该忘记。“驯养我吧。我不过是成千上万只狐狸中的其中一只,跟别的没什么不同。你要是驯养了我,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你独一无二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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