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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温暖。还有从未有过的安稳感。女王还是没能看清不知如何来到自己身边的祭司的面孔,可她记住了对方如阳光般灿烂的金发,那或许就是暖意的来源。在幸福之中,她含笑闭上了双眼。……做完了最后的祝福,塔希尔要离开了。女王的宫殿空荡着,不久之后就会有人赶来。他轻放下女王逐渐失去温度的手腕,平静而坦然地,走向敞开着的宫殿门口,那里是阳光唯一能够透入的地方。走到阳光所及之处,只需要十几步。但这十几步对于独自承受“罪孽”的祭司而言,迎来结束,却需要千年。他每一年写下一篇诗文,论坛中只过去了短暂一天。未来时空的人们只知道,杂谈区几大神贴之一的贴主“神棍”浩浩荡荡连写了四年的诗,终于在某一天搁笔,潇洒之极地消失不见了。对于不知者来说,他的离开倒也正常,只不过略添了一点遗憾。有人开玩笑:【安心啦,说不定在某个时空里,神棍真的靠爱打动上苍,突破次元,跟拉美西斯二世修成正果了。】【嗯,他对拉二,肯定是“爱”啦——】“是的,我可以回答你了,拉美西斯。”最明亮的光线汇聚在一步之遥的地方,形成仿若莹莹可触的白幕。永不坠落、永远耀眼炽热的太阳似乎也在触手可及之间。枯守千年的祭司这一路走来,佝偻的身躯变得挺直,沙哑的声线重归清亮,破旧白袍从他肩头脱离,露出了那远比阳光亮眼的绝美容颜。他望向太阳的眼眸湛蓝如初,仿若渴求着,想要将烈日收入怀中的蓝天。塔希尔承认却不愿放弃的“错”与“罪”,只在于他爱上了拉美西斯。——本应是他唯一的“信仰”的男人。——如果没有他,本应当子嗣繁盛、英名更广的伟大之王。他爱他,生前却绝不能对他说出那个字。原以为自己离开,那个男人就算要等待,也不会等待那般长的时间,最终依然会回到原本的轨迹,娶妻生子,繁衍后代……可他没有。为此,塔希尔想,他也必须回报他。——爱上他,并得他所爱,一切皆是我的罪过,我愿用这千百年的时间来消磨掉这个国家应受的苦难,以此来赎清我们犯下的共同的罪孽。他对神如此坚定地说道。可以赎罪。但他再也不会放弃了。等到最终的时刻,罪孽终于赎清,他迎来了这般漫长的人生的终结,也就可以在这一刻,大声地说出——“我爱你,拉美西斯。”金发的祭司露出了千年来的会发现论坛的人说的是,他一共写了四年。一年等于未来的一天,他写了一千多年,直到艳后死去的那一天。其实很明显的居然没人发现的宝贝是who让我看看!来微博戳我一下,到时候明信片印出来我寄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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